
曾一度登上科斯达克市值榜首的三千堂制药,仅通过新闻稿对外发布业绩预测信息,随后被认定为“信息披露不诚信法人”。金融当局以此为契机,决定对医药与生物科技领域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全面整顿。
今后,企业披露技术转让合同时,不得只公布合同总规模,还必须将首付款与里程碑款分别披露。
此前,医药与生物科技企业常以“1万亿韩元规模技术出口合同”等表述突出总金额对外发布。但其中在签约时实际到账的资金往往只是少部分,其余多为需满足临床成功或取得品种许可等条件后才会支付的里程碑款。由于合同规模被过度强调,投资者多次将其误认为已确定的收益。
为何此时整顿信息披露
韩国金融监督院30日发布《医药·生物科技信息披露综合改进方案》,核心内容即为上述措施。该方案汇总了今年4月至6月期间,在外部咨询委员及医药·生物科技行业参与的任务组(TF)运作下,对证券申报书、定期与临时披露以及相关媒体报道进行全面审查后的结果。
此次改版的直接导火索,是今年2月持续发酵的三千堂制药事件。三千堂制药股价曾一度突破100万韩元,但随着合同结构争议与操纵股价嫌疑浮出水面,股价在短期内大幅下挫。其将业绩预测信息仅通过新闻稿而非正式披露渠道发布的情况曝光后,还被韩国交易所指定为“信息披露不诚信法人”。
韩国金融监督院在事件发生后不久的4月10日成立“医药·生物科技信息披露综合改进TF”,并在三个月内讨论改进方案。金融监督院披露审查局局长李东圭在TF成立之初指出,“存在像三千堂制药事件那样,公司自行发布的新闻稿内容与法定披露、交易所披露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韩国金融监督院认为,近期临床试验结果或技术转让合同规模被过度解读、以及披露内容与媒体报道相互不一致的案例反复出现,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困惑。改进方案将重点放在提升研发全流程信息的准确性与可比性,以便投资者作出理性判断。
考虑到医药与生物科技在市场中的占比,此次改版影响不容小觑。以今年3月末为基准,医药与生物科技在科斯达克市场市值中占29.9%(183万亿韩元);在去年的IPO市场中,按市值口径占比也达到47.0%。
从发行价测算到合同披露,哪些将发生变化
在IPO阶段,将对企业价值测算的核心假设进行标准化。今后医药与生物科技企业必须围绕预计市场规模、临床试验成功概率、许可·审评风险、开发周期与所需费用等四项内容,具体说明发行价测算依据。预计市场规模需区分整体市场与实际目标市场分别填写;临床试验成功概率不得由公司任意估算,而应以论文或既有统计等客观资料为依据进行测算。
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也将大幅调整。技术转让合同除披露总合同规模外,还必须区分披露首付款、开发里程碑款、许可·销售里程碑款、版税,并同时披露各项款项的支付条件与性质。如此一来,投资者可区分已确定可收取的金额与需满足条件后才会进入的金额。即便以合同保密为由不披露交易对手,也要求披露对手方规模或业务能力等最低限度信息。
在定期披露中,将新增按管线(pipeline)划分的“研发履历管理总表”。不仅涵盖当前开发中的候选物质,也包括过去曾公开的产品群,使外界可一目了然地确认开发完成、开发中止、品种许可等主要进展。如进度较最初计划延后,还需一并说明延后原因与后续计划。
在临时披露方面,披露临床试验结果时将同时说明专业术语含义与解读方法,并便于投资者快速关联查看该管线以往披露记录。不过,临时披露的细化改进方案目前由韩国交易所另行审查中。
媒体报道管理标准也将强化。对投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必须先通过披露渠道公开,随后发布的媒体报道需与披露内容保持一致。监管同时要求避免补充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使用夸张、主观性表述。对向特定投资者先行提供信息的行为将加以限制,并建议在发布新闻稿前建立内部审批流程。
韩国金融监督院表示,此次改进方案是“将‘企业说的披露’转变为‘投资者能理解的披露’的第一步”。并补充称,“今后也将提高披露与媒体报道的一致性,减少信息不对称,营造信息披露环境,使投资者能够均衡判断企业成长可能性与风险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