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岁腿部坏死患者出院后无处安置:急性期医院与养老机构都接不住的难题

| 输入:

急性期医院难以长期收治、养老机构缺乏医疗能力,事件暴露医疗转诊体系衔接空白

有观点指出,能够稳定接收需要持续医疗处置的超高龄重症患者的医疗机构并不多。照片=Clipart Korea

近日,仁川一家疗养医院发生一起事件:一名89岁女性患者腿部坏死进展后,在病房内接受了截肢处置。事件引发关注,围绕超高龄重症患者在医疗转诊体系中的“空档”应如何补齐,讨论持续升温。

是否违反《医疗法》仍需调查认定。不过,多名临床医生指出,这起事件不应仅被视为某一家疗养医院的个案,更应放到结构性问题中审视:那些“出院后无处可去”的重症高龄患者,究竟由谁来承接。

警方介绍,患者A某此前在当地大型医院接受治疗,院方判断“已难以继续治疗”后安排其出院。此后家属四处寻找可住院的医疗机构,最终于本月1日入住仁川的Y疗养医院。院方向警方陈述称,应监护人要求,一周后的8日在病房内对坏死的腿部部位进行了处置。

警方转述院方说法称,「患者膝部已处于分离状态,仅用剪刀整理了后侧部分组织」。院方还解释称,当时患者神经已受损,甚至到了无需麻醉的程度。 

对于院方的解释,也有医学界观点认为可以作一定程度的医学说明:若血供长期中断导致坏死进展,死亡组织与正常组织之间会形成界限;严重时也有报告称坏死组织会自然分离。因此,若按院方陈述,本次处置与其说是切断正常组织,不如说更可能是清除或整理已坏死组织的过程。 

围绕这起事件,议政府白医院家庭医学科科长梁成官22日在其社交媒体(SNS)上写道:「我认为医院和医生并未放任患者不管,而是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力而为。」梁成官表示:「在没有特别治疗的情况下,很难在大学医院长期住院。」他还说:「但也不可能把腿已经腐烂的心力衰竭患者带回家,或送到没有医生的养老院。剩下的选择只有疗养医院。」 

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因这起事件,Y疗养医院事实上被处以相当于停业的停业处分,那么今后任何疗养医院和医生都不会轻易接收腿部正在腐烂的患者。」他同时担忧:「即便收治,也更可能选择尽量不去触碰,而不是冒着风险积极处置。」

医生申在旭也于20日通过优兔频道《Doc申TV》表示:「比起『在病房内进行了处置』这一事实,更重要的是没有医院愿意接收患者。」他认为:「如果只惩罚疗养医院,今后回避这类患者的现象可能会加剧。」 

重症高龄患者,究竟能去哪里接受治疗

急性期治疗结束后仍需要持续医疗处置的超高龄重症患者,能够稳定承接的医疗机构并不多。 

高龄患者家属常考虑的替代去处之一——养老院,是依据《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设立的长期护理机构,属于福利设施而非医疗机构。其面向获得长期护理等级的老年人提供照护与日常生活支持,机构内没有医生常驻。也就是说,手术、感染管理、专业伤口处置等专业医疗行为无法开展。 

相比之下,疗养医院属于医生常驻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慢性病管理以及长期住院患者的医疗与康复。按《医疗法》规定,疗养医院并不强制设置手术室;在恢复期康复医疗机构的指定标准中,设置手术室也未被规定为必备条件。因此,相当一部分疗养医院与恢复期康复医疗机构的运营重点并非急诊手术,而是康复与长期医疗管理。 

也就是说,即便养老院在医疗上难以承受的患者被转至疗养医院,疗养医院在开展积极手术或急救处置所需的基础设施方面同样存在局限。但也有观点指出,大学医院的结构同样不允许对这类患者进行长期住院治疗。  

目前,上级综合医院的功能正围绕癌症、重症创伤、心脑血管疾病等高难度急性期疾病进行重塑。政府正在调整上级综合医院的角色,使其集中于重症与急诊患者诊疗,并强化医疗转诊体系:将完成急性期治疗的患者与地区综合医院或疗养医院等机构衔接。 

申某指出:「如果大学医院把像A某这样的重症高龄患者全部长期收治,急性期病床事实上会变成疗养病床,从而可能削弱救治急诊与重症患者的能力。」他还表示:「反过来,如果连疗养医院也开始回避这类患者,最终患者将失去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