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韩美集团,每逢经营权之争或内部矛盾浮出水面,「林圣基精神」就会被反复提起。作为创始人、已故会长林圣基的经营哲学,这一表述并没有一套单独、固定的官方定义。不过,从公司公开资料可见,林圣基会长以“尊重人”和“创造价值”为经营理念,并在“用我们的技术做出更好的药”的信念下,强调持续推进创造、创新与挑战。
韩美集团是否仍在延续「林圣基精神」?今年年初引发关注的八堂工厂性丑闻事件中,围绕韩美科学个人最大股东、韩阳精密会长申东国与韩美药品职业经理人、时任代表朴载贤之间的争议,「林圣基精神」同样被拉来作为论据。当时,外界对八堂工厂某高管涉嫌性丑闻提出质疑;朴前代表认为,申会长介入了对该高管的调查与惩戒过程。申会长对此予以否认。
矛盾升级后,宋英淑会长出面表示:“创始人林圣基已故会长也曾强调,韩美下一代经营应以职业经理人为中心,大股东应通过董事会予以支持,朝着更先进的治理结构迈进。”她并强调:“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请各公司职业经理人进一步以更公正、透明的方式完善相关制度与内部控制系统。”这番表态,指向的正是围绕申会长“经营介入”争议,再次强调职业经理人的独立性。
而这一次,宋会长本人也站在需要接受同一原则检验的位置上。曾在韩美药品任职、并在林圣基会长秘书室工作过的金泰浩、前Cure Therapeutics代表提出质疑,称宋会长将公司法人卡用于私人用途。金前代表强调:“必须恢复林圣基精神。”他表示:“已故会长强调合规经营,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让自净机制与内部控制系统运转起来。”
金前代表提出的质疑,事实关系尚未最终确认。不过,这里并非要裁定谁的主张正确。围绕申会长的经营介入争议,应同样适用职业经理人独立性与“尊重人”的原则;围绕宋会长的法人卡疑云,也应同样适用公正、透明的内部控制原则——对此恐怕不会有异议。若属于依据公司规定可以获得的支持,公开其依据即可;若超出规定,追回即可。申会长对经营的参与亦然:若属于大股东正当角色,就应说明其范围与依据。判断应由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作出。
在韩美集团,每当矛盾爆发,「林圣基精神」就被当作衡量对方行为的标尺而被“召唤”出来。但在要求对方遵循林圣基精神之前,是否也曾用同一把尺子审视自身,仍令人存疑。“尊重人”可以通过对受害者的保护与独立调查来证明;职业经理人体制可以通过明确大股东介入边界的规定来证明;公正与透明则可以通过对所有者使用公司资产的审计程序来证明。
韩美集团真正缺的,并不是谈论「林圣基精神」的人——谈的人已经太多。更缺的是一套制度,让这一精神对最大股东与创始人家族同样不设例外。希望创始人的精神,不再只是每逢纷争就被“请”出来的口号,而能作为推动实际经营的原则延续下去。

